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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的爱(三)
作者:LakeMoon
“翠华,上酸菜......”
一听声音,就知道是e哥回来了,而且又灌了不少“马尿”。这位大哥天天是晚归早出,和他在一起,我还练就了一套佛门无上先天“听声辨位”神功,不仅能辨位,还能辨出“神”来,概括总结如下:其一,当脚步急促而嘹亮的时候,那一定是急了,要回他的“精神天堂”接打电话或是让那只可怜的“肥企鹅”本已够长的尾巴再长上那么一截。这时,我要做的是主动提前去开门,因为他是万万等不及自己掏钥匙的,为了避免“铁砂腿”踢门而导致我迟早心肌梗塞,所以还是“为民服务”的好;其二,当脚步零碎而又伴着还算优美的男高音时,那一定是大了。我要做的仍是主动去开门,但同时得备好一副耳塞,因为今晚岂知会不会“夜半歌声几时休”啊;其三,如果脚步轻轻柔柔,飘浮不定,而且夹杂其它“碎微细步”,这时是万万开不得门地,因为那是他所说的,将和女同志一起研究如何把人类的精神文明上升到新的高潮。而此时我仅仅应该做的是,吃颗安眠药,放心的去了。所以,具备如此“神功”,让我跟他默契无比,令他很是受用,曾一度夸我:“朽木可雕也。”
如果说,我是一个不合时节的悲观主义者,那e哥绝对是一个能很好顺应生活的乐天派。引用他自己的话:e-boy,原名吴成镜,非女,纯种Chinese,籍贯:不详,身高:比周润发矮那么一点点,相貌:比梁朝伟帅那么一点点,体重:绝对标准,不胖不瘦,除了骨头尽是肌肉,性格:少年壮志不言愁,爱好:Drinking与Woman。他对于异性是决不肯用Girl的,解释是:“‘女孩儿’,多他妈的矫情。现在说她是女孩儿的人,绝对不是貌胜无盐,就是情赛东施。”喜欢读王小波,村上春树,弗洛伊德。极度鄙视高尚,认为高尚是一种器质性精神失常,是一个人在某种特定条件下无法控制自己,从而产生冲动的一种病态表现。所以俗话说“好人命不长”,是很有科学道理的,你想想,一个脑部有病的人,能活得长?他又说,“性爱性爱”,为什么不是“爱性”啦?因为人跟任何禽兽都是一样,异性吸引的原始动力就是性,种族繁衍的根本保障也是性,而唯一不同的是,人在性以后“可能”(此处重读)会产生爱,而其它动物则根本不会产生爱罢了。所以歌颂“纯真爱情”绝对是他妈的扯蛋。人类到了铁器时代,人口数目就锐增,在当时不懂得避孕的条件下,为了避免把这个地球吃个清洁溜溜,人们才创造了“爱情”这个字眼,以达到约束目的而糊弄了大家几千年。现在,我们该彻底觉悟了(他此时说话的神情总能让我想起伟大领袖毛主席在天安门前有力挥动右手,向全中国几亿人民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时的情形)。他还说,你要是活的够长,肯定会看到人们不要爱,只要做爱,那才叫回归自然,反朴归真......
看着他在说这些话时的慷慨激昂与愤世妒俗,我是有一丝迷茫的。就好像一个在沙漠挣扎的旅者,不知道是干脆就地倒下,死在这茫茫荒地好啦,还是应该相信,翻过前面那座沙丘,就会看到绿洲?因为,不知道答案,所以,我把自己弄得更懒散。说话的音量控制在正负0.5分贝范围内,节奏拖延在4分之1节拍旁。记得有那么一次,大伙都在上课,我偶然回到宿舍,发现众室友和自己尚未来得及缴纳的学费都被洗劫一空,我仍懒散散地回到教室,以同样的音量,同样的拖沓,告诉大家:“钱(此处停顿0.5秒),被盗了。”,从此,就被笑骂为“三脚踹不出个屁来”的庸人。
失望,让我对这个世界也产生了某种情绪,特别是对于爱情。所以,不想再去爱,与其说不想,不如说是害怕,害怕受到伤害。于是,我就像那只“小企鹅”:他静静地站在网路的某个地址,我静静地存在于现实世界的某个地方;他用屏幕将自己严严地框起,我用无形的网将自己密密地裹实。尽管e哥也对我苦口婆心,谆谆教诲,也不管他的反叛理论和那份颓废主义色彩对我的影响是否日益加深,但我感觉自己总有某些难以舍弃的东西,特别是,一个人待在寂静的夜里。
很多人都奇怪以我和e哥的性格反差为什么会成为那么铁的哥们,这一点我自己也不太清楚。不过我想,除了从小一快长大以外,大概原因是这样的:我不是一个完全安分的人,在我主要性格的底端,隐隐有着某些e哥的特征;而他也决非一个彻底沉沦的人,他性格的底端同样隐隐有着某种我的脾气。这就好像有两块极性相互颠倒的磁石,能够牢牢地啮合在一起。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只有我知道e哥也曾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那时的他就像今天自己所描述的“脑袋有病”的人一样,痴痴地爱着那个女孩儿,但生活这把双刃剑,还是无情地将他们斩断。在拉着我大醉一夜之后,第二天他便容光焕发,脱胎换骨。现在的他虽然自诩为“情场浪子”,在酒场和女生面前均侃侃不绝,颠倒黑白,比起赵高绝对有过之而无不及。但仍只有我知道,偶尔一次两人对饮而醉以后,他拿着那把破Guitar,在清清的月光下慢慢弹奏起
《Right Here Waiting》和《挪威森林》的时候;在我朦胧地看着凉凉夜风轻抚他额前垂落的长发,聆听哀伤的乐曲在屋里打个转,然后飘向茫茫夜空的时候,我分明看到,那颗躁动不安的灵魂深处,有着一道尘封的淡淡伤痕。长长睫毛下,平日总闪烁狡黠亮光的双瞳,也分明是湿湿的......。
“翠华,开门了。”但他总有办法让第二天清晨的阳光,迅速扫除任何一点点的灰暗,然后又精气蓬勃地融入芸芸众生,开始他的游戏生涯。没办法,我还是为民服务的先。
“嘿,屁哥,还没躺下啊?”自打有了那段“三脚踹不出个屁来”的典故以后,他就给我冠上了这个“雅号”。谁叫我授人以柄啦。
“你都没喝得躺下,我躺的下吗我?”丢下这句话,我已经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准备掩门。
“我说屁哥,你嘴角离耳朵比平时近了0.1公分,鼻孔直径比平时大了0.1公分,眉毛与上眼皮的相对高度比平时多了0.1公分,跟往日垂头丧气,象只死公鸡有所不同喔!别瞒哥们,是不是准备迎接人生的第几春啊?”这家伙虽性喜调侃,但眼光的确很毒。也难怪他说,女人是一种喜怒无常的动物,能细微观察并充分掌握她们的情绪绝对是一门高深的学问。有个人说,男人搞不懂女人,所以去搞政治,他说,哥们我搞得懂女人,所以我继续搞女人。不知他这都是些什么。
“我春天容易感冒,哪会象你那样,身体强壮,一年四季压根就没一天属于夏秋冬。”在他面前,我也不是省油的灯。
“满分!其实我说哥们,你身材是苗条了一点,但长相也不算蹉跎,就懒了一点。跟我混两天,包你身边美女如云。人生苦短啊!现在不即时行乐,难道想等以后老牛吃嫩草?”说这话的时候,他是以贯有的姿式将身体斜靠在门框上,一只脚弯成
Z 字形与地平面相交于足尖一点。他在能用一只脚撑住身体的时候,决不会用到两只脚。
“我性无能,满意了吧,大哥?”那个小箭头在屏幕内一阵盲目的狂窜。
“喔,真的?一个男人说永远不去爱和说会永远爱一个人可是同一个道理。”他将右手捻成兰花指,低头轻柔地弹拭着那根本没有一丝灰尘的西服衣领。
“行了,懒得跟你瞎扯,我要睡觉。” “成,Sayonara了,哥们,可别作春梦喔。”
“快爬吧你”我几乎是把他踢出门外的。
这家伙其实也挺爱看书,也喜欢写些文字,不过,那味儿始终让你闹别扭。干脆就从他发的贴里摘抄一两段瞧瞧吧:
笑侃阿朱与寻欢一篇
男人盼女人如阿朱,温柔体贴又贤淑,
女人望男人似寻欢,任打任骂亦无怨。
Gog Say:靠,我的天!
人间要是如此般,
我还当个屁神仙!
(备注:寻欢者,小李飞刀李寻欢是也。阿朱?KAO,怎么那么麻烦,阿朱当然就是阿朱,不明白你问金大侠去。)
啐藕外一篇
谁言藕高洁,世事乃变迁。
多情空遗恨,将心付泥染。
人当下淫贱,找鸡亦可言。
无情胜怨幽,夜夜自寻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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